为什么中国的电视剧不能“边拍边播”?

本文来自连线家,韩剧的编剧中心制;日剧的敢说敢拍敢投放;英剧的创意人主导体制以及美剧的市场化,无外乎从内外都影响着中国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

完整的电视剧生产过程无非包括策划、编剧、摄制、审查、发行、播出等程序。对标韩国的“边写边拍边播”(以下简称“三边”),中国的“先写后拍再播”在讨好观众这一层面显得尤为冒险,但也不得而为之。

因仅就韩剧在韩国境内的生产而言没有审查与发行环节,而在中国电视剧生产过程中,审查与发行却是必不可少的两个阶段。亦或言之对标美剧,不是中国电视剧导演拍不出美剧,编剧写不出美剧,而是制作出能播出的“美剧”实属不易。

企鹅影视剧版《风声》海报

 

中国电视剧的生产模式有利有弊,但如今的“先写后拍再播”真的是永恒不变的吗?

剧集长短成关键因素,40集之后“三边”模式力不足

韩剧的剧本、拍摄、播出三个阶段时间间隔很短,而这三要素在中国电视剧中则是前后相继、相对独立的三个阶段:剧本写完之后才开始拍摄,制作完毕并经过审查之后才可以发行播出,没有例外。

对于已经确定要投入制作的韩国电视剧而言,开拍前无须写出全部剧本,甚至连故事梗概也无须写全。一部18集左右的迷你连续剧,事先只需写出10集左右故事梗概和1/3左右(大概4-6集)的剧本,开播前一般会制作出30%的完成片。

开播一个半月或两个月前编剧动手继续写作剧本,从第三周开始,每周基本上写两集故事,以后就如此每天赶来赶去,一边写剧本,一边拍摄,一边播出,而迷你连续剧理想的情况是,前一年9月开始次年三四月份的企划,大约是七八个月的时间。

2018韩国JTBC月火剧《Life》

但就目前中国电视剧剧集体量来说,动辄就是40、50集,一部古玄大剧更是直彪60集以上。如此庞大的剧集数如果采用“三边”,考验的不仅仅是编剧能力,还有整个剧组的业务水平。重要的场景,例如重大感情戏或群众戏会必须要考虑分镜头,台本较晚或者改动较大的话就要事先拿着预台本跟美术商议。

因为“三边”方式对美术的影响非常大,必须给美术提供一些准备时间。在体量平均为40集+的中国电视剧中,如此长线操作可谓是动一发牵全身。就不说其他,从故宫南门马观花走到北门都要至少2个小时,更别说一场清宫大戏整体转场再安排了。

试想一下,就《延禧攻略》70集体量的剧集改为“三边”,如此清宫大戏可能在第十集之后就得开天窗了。

再者,为了收回成本,中国电视剧制作方手控下的长集制作成为常态。大卡司演员片酬一张口就是七八千万,一部大制作投入更是直达几个亿。制作方花出去的钱当然要在卫视和视频网站等渠道收回来,那把利润压在每一集上就成了重要出口,赚取多集差价至少保证了制作方不会亏损。

“三边”是韩国经济基础下上层建筑的适应,观众至上虽好,但剧本先行需进阶

对于韩剧而言,“三边”最明显的就是电视剧生产的效率原则。

这种方式可以及时了解观众的收视状态,及时掌握观众收视心理的变化,从而及时根据相关情况做出程度大小不同的调整,例如从修改剧本情节、改变角色戏份到提前停播、延长播出等,与市场需求保持同步。

而具体到韩剧日常审查时,审查的主要对象是暴利色情内容和间接广告问题,即使内部审查委员会对作品有不同的意见,也只有建议权,不能决定这集电视剧的播出与否。

韩国《广播法》第33条的规定

对广播公司来说,在政府基本废除审查制度的前提下,“三边”还可以略去发行环节,省时省力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制剧必播的方式也使电视剧市场的竞争减弱到最小程度,即只在三大广播公司之间竞争,没有多部作品同时争夺相同频道相同播出时段的竞争,没有只做出来而不能进入频道播出的电视剧。

对独立制作社来说,在还可能获得国家资助的前提下由广播公司提供大多数资金,与广播公司合作制作电视剧,保证了每一部参与制作的电视剧都能播出并且只赚不赔,固然没有了大赚特赚的狂喜,但也避免了赔本破产的惨剧。

但“三边”制作过程算得上是争分夺秒,疲于奔命,编剧即使身经百战也常常没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剧本,PD没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拍摄,演员没有充分的时间理解剧本和熟悉台词,这就致使韩剧的大情节经常出现前后不连贯之处。

就当前韩剧的发展状况来看,韩国“三边”的生产方式其实也可以适当吸收中国“先写后拍再播”的剧本先行优点。

在保持观众及时应对观众反应、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的前提下,将剧本事先准确好而不仅仅是大纲,集数太多的电视剧分两次或多次提交剧本。这样给PD拍摄和观众反馈都留有了时间,有相对完备剧本后同样可以在播出过程中进行修改。

只要保留政府审查制度,“先写再拍后播”依旧是主流生产方式

高度集中的中国电视剧审查机构难以及时审查所有待播的电视剧并给出处理意见,电视台也不愿总冒着停播的危险迎合观众去购剧,或许之前的视频网站还能捡漏播出,但如今网台剧集审查一致,若发现不合适之处,电视剧上线被撤也是常有之事。

因此在中国,尽管“三边”有很多优点,是比较适合市场经济的一种电视剧制作方式,但只要政府保留审查制度,“边写边拍边播”的生产方式就不可能被采用。而中国的“先写后拍再播”也并非到了被踢之境,虽有不妥,但却有用。

于剧组来说,有相对充裕的时间准备剧拍摄和后期制作。在中国电影市场整体波动的大环境下,电视剧制片人和导演的角色分离会使得一批卓有成就的电影导演进入电视剧制作队伍当中,使中国电视剧在有限的经费制约下具有更强的艺术追求倾向,对提高中国电视剧的质量水平很有帮助。

与中国的民营影视公司来说,使电视剧的制播分离在制度上更容易实现。民营公司可以独自独立制作电视剧然后再卖给电视台,成功的电视剧利润率很高,这样使得民营影视公司有更大的发展余地。

对中国电视剧的发展来说,此种生产方式推动了制播分离制度的发展,使中国电视剧的市场竞争得以充分展开,从而生产出了数量很高、类型丰富的电视剧,优秀作品也层出不穷。

毋庸讳言,中国电视剧“先写后拍再播”的方式也有很多的弊端,尤其在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竞争不够公平的情况下,这种生产方式的缺点也更加明显。

第一,先写后拍的生产方式本身消耗时间过长,资金周转速度较慢。审查与发行环节进一步延长了电视剧播出的时间,耗时耗力,整体效率相对低下。

第二,制片商和播出商无法完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部电视剧从开始策划到正式播出,中间经历的时间很长,剧组不仅不能及时了解观众的想法并设法加以修正,也很难保证一年或几年后观众对剧本题材还有浓厚兴趣,投资生产的盲目性加大。加之政府的审查政策也不够稳定,有时事后出台相关禁令使得制片商和播出频道难以及早规避,造成各种损失。

第三,每年投入生产的电视剧大多,制作资金分散,导致数量重于质量的严重后果:一方面是生产过剩,供过于求;另一方面又是质量不均衡,优秀作品供不应求。

对于地大人多的中国来说,“先写再拍后播”背后的制播分离应该是符合国际趋势的正确选择。

问题在于,维护电视剧市场的公平竞争而出台的相关法律制度,应该是使国内的电视剧制片商至少能与进口中国能力的制片商具有同等的游戏规则,从而提升中国电视剧产业的国内与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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