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可以被“拆分”了吗?

本文来自连线家,面对如今的滴滴以及出行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否已经到了以拆分等手段停止滴滴垄断的时候,或者打破滴滴垄断之后,市场能否回到舆论所期望的状态呢?

在空姐遇难案之后,同样是滴滴同样是顺风车业务又遇到了严重安全事故:8月24日浙江乐清乘客乘坐滴滴顺风车时被杀害。根据相关媒体披露信息,滴滴方面存在重大不作为因素,如客服以“等待上级人员给您处理的呢亲”为由耽搁宝贵的侦查时间。

此次顺风车时间,社会舆论反响巨大,原因有二:其一为近一年以来,滴滴服务缺失,价格上涨,已是怨声载道;其二,上次空姐案之后,滴滴表示要进行业务整改,下线业务一周严查隐患,如今真是有点质疑滴滴整改的诚意。

当然,相当一部分舆论认为滴滴如此傲慢且心口不一,重点是在“垄断“,自从与优步中国合并,滴滴成为国内出行市场的绝对寡头,即便不顾及用户体验,依靠垄断地位红利依然可以获得市场,且垄断地位企业具有市场定价权,从某种意义说,滴滴垄断确实推高了出行的成本。

那么,面对如今的滴滴以及出行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否已经到了以拆分等手段停止滴滴垄断的时候,或者打破滴滴垄断之后,市场能否回到舆论所期望的状态呢?

滴滴的垄断已经完全可拆分

滴滴与优步合并之后,业内曾掀起一轮“是否涉嫌垄断”的讨论,支持者认为从绝对市场占有率来看看,滴滴已经处于垄断水平,具有作恶的能量,应该用“反垄断”将其关在笼子里。

但亦有不同声音,如彼时“澎湃新闻”在采访有关专家时就给出完全相反态度,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文和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朱巍为代表。

我们找到原始采访内容,总结如下:1.垄断判定要看滴滴具体行为,不能仅以市场份额来判断;2.反垄断法强调规制滥用垄断地位,而非单一限制地位。

如今再看当时的“辩护原因”,显然滴滴经过两年的努力,已经基本实现了可以动用反垄断法的标准。

根据极光数据分析,2018年5月滴滴出行MAU为9191万,是唯一一款MAU千万级的APP,且超过神州+首汽+易到月活总和的17倍,且2018年5月平均DAU用户均值超过1500万,是第二名的50倍之多,2017年滴滴一家独大,占超90%的市场份额。

在此背景之下,滴滴分别发生了“涨价事件”“杀熟事件”“顺风车连续危机”事件,这其中不仅暴露了滴滴对用户极为傲慢的态度(截至目前,滴滴高层未对遇难案做公开道歉),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绝对的市场垄断其可以有恃无恐,为扩大企业经营效益,置用户体验和安全不顾。此前有媒体披露:今年 3 月初,滴滴预计 2018 年其主营业务将实现盈利,净利润有希望接近 10 亿美元,公司整体 “微赚钱”。

当企业取得垄断地位之后,且远超行业挑战者,企业必然将从垄断中攫取利益,充盈财务指标。

以上两名专家关于“动机”的看法经过这两年的验证,我们认为界定滴滴是垄断企业已经几乎没有太大争议。

拆分滴滴就能正本清源吗?

拆分是国际上对垄断最常用的手段(如美国对AT&T的拆分),其原理大致为:将巨无霸企业拆分为中小企业,以此加强竞争,对行业资源的分布以及用户体验的提升都是有利的。

也因此,国内有舆论认为若对滴滴进行拆分可继续实现行业的充分竞争,改善环境。

拆分真的是改善行业的一剂良药么?我们不妨将目光放在出行领域中还存在充分竞争的第二和第三阵营,看是否企业将资金都花在了改善用户体验上。

我们翻阅了神州优车2017年财报,先分析了司机对业务支持部分的员工比例,见下图

从人员构成上,一个后台服务人员对应的司机由13.77人升至15人,神州优车并未如广告中所言为用户体验竭尽全力,相反还有削减的动作。

在销售费用构成中,我们发现神州客服服务费由2016年的2723万降到了2017年的2393万,在神州买买车上线并为神州优车贡献接近一半收益后,客服成本的缩减,我们难以将其与用户体验升级联系在一起。

那么,行业的充分竞争究竟在何处呢?

在神州优车的诸多成本中,我们发现广告宣传费由2016年的3.79亿增至2017年的4.7亿,增速达24%。

我们以神州优车做为行业充分竞争的第二第三梯队代表,在做出如上分析后,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现阶段,所谓的行业充分竞争背后并非是完全意义上的通过改善用户体验得到市场,而是在市场公关领域大笔投入,在市场争夺期主力业务由运营部门转为市场部门,这或许也是国内出行领域乱象的根本。

从此方面来看,若真拆分滴滴,我们也不敢奢望行业用户体验会有多大提升,毕竟主打安全以及稳定性的神州优车在此都未知行合一,我们怎能对拆分滴滴就能让它变得更有社会责任抱有太高奢望。

关于如何改变行业的种种乱象,我们认为应该回到“依法治理”的阶段:1.垄断事实已成就依据《反垄断法》处理;2.是该反思下各地专车政策的执行情况了,如北京市政府规定专车司机要“京牌京人”,各专车平台是否真正执行到位了,据我们观察,各大专车平台都通过种种手段无视规定,人为降低注册门槛,事发之后滴滴的注册标准是否合规,体验是否合理呢?3.政府对出行监管要加强,不仅仅是准入标准,亦有价格等因素,既然滴滴本质上已经是家巨型出租公司,就不应该与出租车监管区别对待,市场本就不应该有这种所谓“政策红利”。

对于出行行业,我们仍然希望诸位能以各自广告宣传那般,心口合一,将维护用户安全真正放在核心位置,也别再削减客服费用,小心步滴滴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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