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进驻微商领域做代餐产品,是否能走远?

本文来自连线家,入驻微商,究竟乘风破浪,还是折戟沉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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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越来越信息化,不少的商家都从线下走上了线上,但无论是传统门店、商超还是纯电商都有其短板之处,例如积压货物、断货等问题层出不穷。所以2016年新零售的提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方法获得了不少企业的赞同。

而有些企业却剑走偏锋,与微商接轨。不过话说近几年来微商发展趋势甚猛,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个人为主体的社交新商业。

前段时间,君乐宝就转投微商,但深究起来不难看出在其商业模式上还存在着不少的漏洞,并且对其线下的实体经销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们曾在《君乐宝新零售的二进宫探析》(点击红色字体可直接阅读文章)中曾采访过为其运营的先手科技的相关人员,虽然大肆招商,但问其产品营销模式与品类时却前言不搭后语,别看品牌商名字响亮,但它的微商好不好做,能不能坚持的下来,只有代理商才知道。

除了君乐宝,还有一家知名乳企蒙牛,也在今年1月24日在官方公众号中发布了一篇名为《你好,我叫“慢燃”,今天正式跟大家见面!》,一并宣布了这款新品将在蒙牛乳业(衡水)有限公司正式投产。

由于是新品,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慢燃是什么。其实所谓的慢燃,全名为蒙牛慢燃纤维奶昔牛奶,主打“健康、燃脂”,就连广告语也是“好身材,燃起来”,规格为250ml*10盒的箱装产品,终端零售价格为23.5元/盒。产品保质期为半年,简单的来说,慢燃就是一款代餐产品。

若不是蒙牛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介绍,相信有不少人以为这是借着蒙牛的名头打的假广告呢。

据慢燃新零售的相关人员透露,此款产品是蒙牛进军互联网的一个标志,所以目前这款产品只对线上代理商提供,线下门店要货也要从微商渠道进货。也就是说微商可以在线上、线下同时发卖,经过微商新零售渠道将产品投放到市场。

这样听来确实保障了微商的权益,同时又使线下线上产品不冲突。但仔细查看了慢燃的招商政策,并没有发现区域保护,也就是说存在一个区域出现多个慢燃微商的情形,市场竞争的增加,那么产品的价格是否会出现混乱?

另外由微商对线下供货,也就是说,微商的这一环节可以称为中间商,微商对接线下门店是否是自己标价,那么对线下实体门店的权益如何保证?再说一个问题,这样的供货链是否增加了窜货风险?

除此之外,产品的功效真的有宣传的那么神奇吗?看看它所宣称的CLA甘油酯与抗性糊精,虽夸夸其谈有临床显示却有减脂的奇效,但小编要提醒的是无论它添加了什么,它都是一款食物,又不是减肥药,如果决心瘦下来不如多做一些有氧运动,既不反弹还健康。

况且蒙牛的合作伙伴、慢燃的运营企业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也曾发过致蒙牛慢燃合作经销代理商的一封信。在信中明确标出不得刻意夸大、虚假宣传产品功能。需回避敏感词:燃脂、减肥、肥胖、瘦子等自创广告语。

显然说是一套做一套,其招商人员根本没有放在心上,依旧自顾自的拿消费者痛点作为宣传点。另外发布通知这一步棋走的甚妙,人家不仅没说能减肥、能瘦,就告诉你代餐,可以帮助你管理体重,如果要是你上当,那要深究起来也是你臆想。

并且成为其代理商还有层层限制,首先素材与传播出口都要使用品牌给予的材料和内容、不能使用未经审核的世界杯标识,不能同时使用蒙牛和世界杯logo,需要同时使用时还得报备审核,设计的素材还要上报给优选千通及蒙牛审核,不仅费力还费时间。

可是产品名称都带有明显诱惑性,不能宣传功能无异于把产品当做了一个普通奶制品宣传,那么这样高昂的价格与微商圈内消费者的消费能力相差太大,微商又该那什么来获取收益?

再来看看它的招商价格体系,分为高级合伙人、城市合伙人、城市经理、创客、体验官、市场零售6个级别,并且将后三个称为“消费商”。

实际上所谓的消费商也可以称为分销商,因为与蒙牛的全民营销微商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简单来介绍一下就是A成为微商城的用户,可以享受折扣等福利,A推荐B注册使用,那么A便可从中获取收益,B推荐C,则A和B都可以获得收益,听上去有点酷似金字塔模式。

这种模式虽有着独特的优势,但是否可以提高业绩,还不得而知。不过微信目前在整顿微分销,在去年10月份就已关闭数千家微商城的支付功能,据相关人士介绍,主要是为了避免高额返利与欺诈现象的发生。

近期慢燃招商还有活动,据了解,截止2月6日前高级合伙人门槛由176400元降为88200元,同时慢燃还赠送200条免费流量,也就是200个意向客户,据招商人员介绍是蒙牛通过广告吸引来的客户。

不止如此,除了有销售利润之外,还有额外的奖金,而完成指标的数量不是高级合伙人个人的销售,而是团队内所有代理的销售总量。比如高级合伙人有5个代理,每个代理每个月销售40件产品,那么高级合伙人就能拿到3%的奖金。

但有微商行业人士指出,做微商超过1年的人都知道在这个时代流量是什么概念,200条流量简直不切实际,并且就算有着200个意向客户,由于对产品知识的薄弱,转化很难。而奖金也不好拿,只靠品牌,推广又有限制,难以吸引来代理,可个人想要获得奖金又有点异想天开。

大品牌进驻到微商领域,非要将统一运作的模式与微商的灵活多变相结合,看上去难免水土不服,所以这样的大企业在微商行业一旦出现问题,受损的不止自身品牌,与其合作的微商代理也会受到伤害,而这样伤人伤己,是得不偿失的。

所以在企业在选择商业模式时需要衡量是否适合这个模式,而微商也不要一味地相信大品牌的力量,选择正确是糖果,选择错误就是带了毒的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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