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新问题:涉互联网犯罪超四成

文/任小璋

近日,公安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今年上半年,各地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500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0余起,其中涉互联网犯罪案件占40%以上。

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寄递物流等渠道实施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不法分子通过电商、微商平台发展下线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较为突出。

“暴利驱动是这些商家铤而走险的根本原因。”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电子商务委员会执行主任兼秘书长苏军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并非是新的问题,而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在互联网上的体现。

以公安部公布的一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为例。比如,安徽安庆破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未取得食盐经营许可证,从山东肥城、潍坊等地化工企业购买工业盐充当食用盐,依托微信、QQ等聊天工具和阿里巴巴、淘宝等销售平台联系客户销售,涉案工业盐800余吨。

苏军告诉记者,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在于,网络零售中有些不法小商家利用互联网虚拟特点任意变化身份,肆意欺骗消费者,然而政府各部门很难联动,存在监管不到位、跨地域执法难、有管理漏洞等问题,同时惩处不严厉,在利益驱动下,不法商家很容易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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