漩涡中的现金贷:成为监管之下疏导需求的运河,还是沦为另一条暗河?

本文来自连线家:金融科技的发展为现金贷的未来打开了一扇窗,技术手段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已经是这个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了。

需求是洪流,只可疏导,无法掩埋。现金贷的出现其实是需求决定的。那么,是让它晒在阳光之下成为疏导需求的运河,还是让它变成另一条暗河?

存在即是合理还是让子弹先飞一会?

如果不是趣店上市,是不是关于现金贷的争论不会如此热烈、激烈以及剧烈?

如果这句设问成立,那是不是趣店为金融监管又贡献了一份特别的价值?

炸裂式的增长,让现金贷这个新物种似乎一夜之间成为了洪水猛兽,但超万亿的市场规模之内是一条颇为复杂的利益链条。

再激烈的争辩,也应当看到问题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现金贷的出现其实是需求决定的。

需求是洪流,只可疏导,无法掩埋。那么,是让它晒在阳光之下成为疏导需求的运河,还是让它变成另一条暗河?

从监管部门对于P2P等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逻辑来看,支持在合法合规基础之上的金融创新,打击违法违规、破坏金融秩序的伪创新,这是个基本底限。

而在动用监管权力之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新物种的态度也很明确——

让子弹先飞一会。

所以,要理清现金贷的发展利弊如何,就必须多维度、多主体的通盘考虑,而非凭借片面、主观的臆断或者所谓的道德主张,来扼杀任何创新发展的可能性。

其实,我们看到从年初银监会发文要“清理整顿现金贷”,到近期央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管行动来观察。

监管当局对于现金贷更多是逐步规范其发展(如明确提出36%的利率上限和禁止暴力催收),设立行业准入的基本门槛(如从资金源头管理、金融牌照等),并没有要一刀斩断现金贷的意思。

10月18日,趣店在纽交所上市

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趣店上市的带动效应,也让许多类似的类金融服务公司可以预见未来大势。

这是非常积极的信号,一旦更多的“趣店”上市,那么无论对行业企业的规范自律,对真正的金融创新是有极其重要的正向促动。

回到需求这个根本,趣店选择满足需求的做法或者说现金贷本身,是一种合理性的存在。

在传统金融机构与巨大的市场需求之间,需要这样的存在来作为有益的补充,当然合规发展是其充分必要条件。

01 覆盖5亿人群的“大生意”

“从2014年萌发到2016年开始爆发,再到2017年陆续启动上市计划。正是银行的难以作为,才催生了现金贷今天的发展态势。”

——持有类似观点的人不在少数。

事实上,除去2亿银行服务人群和2亿征信成本过高的低质量人群,中国未被传统金融机构服务覆盖的人群保守估计约为5亿。

虽然金融机构十年前就提出“普惠金融”的概念,早期由银行承担普惠金融的推广和服务,但种种原因加上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回报、成本考量的诸多问题,普惠金融一直是有名而无实。

也并不是银行完全不愿意尝试,曾经有某国有大行的广东地区的分行力推普惠金融,但由于亏损严重,随后停止该项业务。

此后,各家银行对于普惠金融的放贷都较为谨慎,即便现在,农信社在推进农村金融时,有抵押也是一项硬性规定。

直到来自传统金融体系之外的P2P网络平台和余额宝的诞生,利用互联网工具和类金融服务的形态,才真正做到了为长久以来未得到金融服务的人群提供了可行的理财工具。甚至都过多的市场启动,巨大需求产生的动能就瞬间燃爆了。

如果说P2P和余额宝的出现是从理财需求的端口点燃了市场,那么如今的现金贷则是通过次级人群的借贷需求来撬动市场的。

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发布,暂行办法中对网络借贷的额度做出限制,进一步引导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小额普惠的方向发展后,开始有一波平台涌入消费分期和现金贷行业。

2014年左右,现金贷平台出现,早期的现金贷业务发展缓慢,主要是当时的平台缺乏风控数据,商业渠道可以获得的数据规模有限,也没有多少提供风控系统的服务商,因此早期很多网贷平台的坏账率超过50%的都很多见。

而随着行业发展具备了多项成熟条件,监管层对小额普惠金融的引导,技术层面的金融科技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商业数据积累,现金贷平台的坏账率大大降低。

也因此,这个万亿市场也渐渐由混乱开始走向有序。

在我们看到行业发展必经乱象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现金贷的出现弥补传统金融服务体系的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放贷成本。

02 解决刚需是存在的硬道理

关于现金贷的定义,目前并没有统一定义,大多数人将现金贷业务归为类似于美国的Pay Day Loan业务:

金额比较小,一般贷款额度在3000元以内;期限比较短,普遍在1-30天;利率较高,贷款门槛低,没有担保也没有抵押,借款用途主要用于资金周转。

既然现金贷本质上是个人信贷需求的一种,那么看起来很正常的金融形态为何产生争议?

此前有观点提出,判断一个行业是不是道德的,就看他的用户使用了它的产品后,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现金贷被质疑的一点就是,用户拿了现金贷的钱之后去干嘛?现金贷是否会助长过度消费?

有现金贷公司做过的市场调研显示,他们的用户主要诉求中有近70%是用于资金的临时周转,而他们的收入以及回款,都足以覆盖债务。只有不到三成的用户借钱是用于“偶尔消费”。

在笔者接触到的现金贷借贷者中,多数是有固定收入有还款能力,在一个特定时期需要短期的资金周转。

如笔者了解到的某位用户,研究生刚毕业目前刚刚入职某家科技公司,月收入稳定,但是在北京居住生活,毕业之后的半年内还是经常出现现金流的问题。

生活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年轻族群

“实习期的月薪只有3500,申请了信用卡额度不到5000,租房子押一付三,开始还要添置衣柜什么的,前期的收入就不够了,这个时候就会通过现金贷的APP借款,交房租,购置大件生活用品等。”

——这是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数量巨大的年轻族群非常具有共性的问题。

目前,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中,仅有少量业务种类是对个人提供的小额贷款。

但如银行信用卡业务、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消费分期业务等,都对消费场景有严格的限制。

而这些固定场景之外的个人借贷都需繁琐的手续和各种证明担保,获得贷款的周期很长,根本无法满足个人生活消费资金的临时周转需求。

有需求就有市场,这个市场必然有人来撬动。

在线上现金贷平台出现之前,线下小贷公司充当了这一角色,但其借款利率、催收等一系列引发舆论争议的问题,一直无法得到充分有效的监管。

现金贷平台在一定程度上依靠互联网工具得以迅速发展扩张,另一方面也因互联网化而更公开透明,容易被监管。

既能满足市场刚需,又容易在监管之下规范发展,对于监管方而言,又何必去再把市场需求逼回高利贷市场的暗河?

03 监管之下的成长正途

目前,关于现金贷的专项法律法规还未明确,但是一直有相关的管理政策出台。

其中,监管导向最明确,最严厉的就是2015年9月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注明关于民间借贷利率低于24%受法律保护,高于36%超出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关于借款利率的问题,也是此现金贷争论的核心问题之一。眼下,业内对现金贷利率定义不同,现金贷从业者普遍认为,利息和费用应该分开计算,毕竟传统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也存在手续费用。

现金贷平台被诟病的借款成本高有多方原因,由于线上放贷、无抵押无担保,且没有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所以会出现金融系统服务费,征信费等费用。但后期随着平台的征信成本和系统成本降低,这个费用最终会下降到合理空间。

推高现金贷平台的高借款成本的另一原因是平台的用钱成本高。

在此前的监管要求下,银行资金进入现金贷行业受限,现金贷平台寻找网贷企业或其他机构的资金,成本必然会高于银行。

也应当看到,金融科技的发展为现金贷的未来打开了一扇窗,技术手段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已经是这个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了。

无论如何,未来的政策制定一定会考量各种细节因素来规范现金贷的发展。

在2016年8月24日四部委颁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个人在单个网贷平台借款不超过20万元,在多个网贷平台借款不超过100万元的规定,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现金贷行业的发展。

但2017年3月,现金贷市场开始展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银监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重提出要规范网贷平台的现金贷业务,将风险隔离在传统金融机构之外,同时也对现金贷的从业规范做出限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不难看出,监管层对于现金贷始终是在留出一定发展空间的基础上,用政策杠杆来调节,既避免市场过热,亦避免让这一新兴领域变成死水澜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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