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违规购进药品被罚30万!医疗机构合规经营势在必行

近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广州建国医院进行了没收其从非法渠道购进的12瓶医用氧气,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广州建国医院是一家主要从事内科、外科、妇产科等诊疗项目的民营医院。该医院自2017年7月3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一直在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广州粤都气体有限公司购进医用氧气用于医疗活动。期间,医院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用氧气共290支,货值金额达38450元。

作为医疗机构,广州建国医院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也让广大就诊患者的生命安全承担了极大风险。

多家机构因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被罚

广州建国医院违规购进药品的案件并非个例。今年上半年,已有多地市场监管局发布相关案件的处罚情况。

7月11日,安徽淮北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3起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相关案件处罚情况。

第一起是淮北市烈山区原常青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罚款12500元;

第二起是淮北矿工总医院杨庄分院销售使用过期药品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没收相关过期和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50000万;

第三起是淮北市烈山区新瑞侠大药房没有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以罚款20000元。

6月27日,哈尔滨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起药房涉嫌从无资格企业购进药品的处罚案例。哈尔滨南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在哈尔滨某药店购买了20盒金纳多和5盒养血清脑颗粒,服用后出现胃痛、头晕等身体不适的情况,怀疑药品有问题,要求商家提供正规进货票据。但药店方始终无法给出相关票据,随后药店业务员也无法取得联系。南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法规对该药店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药店违法所得1075元,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从以上案例中不难看出,在医疗机构、药店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进行使用/销售的非法行为早已不是新鲜事。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在严厉打击相关行为,但面临经营成本压力、大额利润空间的诱惑,还是有医疗机构或是经销商选择铤而走险,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除非法渠道购药之外,这些问题也会被罚

上文中,我们见到的被处罚案例,都集中在医疗机构使用非法渠道药品和药店销售非法渠道药品的案件。而在医疗机构和药房的实际经营中,除了需要注意严把药品购进渠道外,以下这些问题若有疏忽,也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比如,医疗机构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便开展医疗经营、医生没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机构无证、人员无证”的情况,均可定性为非法行医。

今年5月,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了一条处罚案例,嵊州复大口腔门诊部使用未经执业注册的医师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构成违法,依法被罚款12000元。

今年3月,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提起公诉。据了解,在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间,李某因涉嫌违法行医两次被当地卫生部门作出行政处罚。2021年11月,李某再次在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到姚安县某乡镇集市街道摆放耳科、牙科摊点,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被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查处。随后,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非法行医罪向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合法经营,规避处罚风险对生命负责

医疗机构的合法经营是人民群众拥有医疗安全的前提和保证。尤其在基层医疗的日常经营中,看病问诊、药品买卖等经营行为,更是民众开展防病治病、康复保建和防疫救灾的第一步。医疗机构和相关药品经销商的合法合规经营,是保证人民生命健康和医疗经济得到发展乃至提升的重要条件。

2019年12月1日,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今年7月5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起施行。可以看到,国家相关部门在政策层面将药品的生产研发、销售管理、分类标准等维度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内容更详尽具体,针对涉及标准的各个单位和主体,进一步明确了权限和职责,有利于贯彻实施,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提升质量。

各级医疗机构和各类药品经销商作为民众接触药品的第一渠道,在药品的经营和使用上需遵守《药品管理法》和相关经营行政法规,不仅是对自身处罚风险的规避,更是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负责。

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对机构的资质报批,以及聘请的医生和医护人员的资质和诊疗技术的把关和要求上,更要从严从紧。让我国的社会医疗体系更加健康长久的发展,需要每个医疗从业者的共同努力。

(本文由医家头条编辑原创。转载请注明医家头条,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人已赞赏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