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云华:合伙人只出钱,不参与经营,又想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样处理才妥当

合伙创业已经成为一股潮流,它虽然弥补了个人创业的诸多不足之处,但是随之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合伙做生意也是一样的。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合伙企业最终只能一拍两散。

合伙做生意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疑难杂症。例如,有的合伙人只出钱,但不参与到公司的经营中,可又想获得更多的利益,面对这样的难题,创业者又该如何是好呢?

要想解决合伙人不参与经营的问题,创业者首先应该清楚合伙人的分类和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是哪些。对于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我们将其定义为有限合伙人,是指用货币、土地使用权、知识技术产权等作价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

不同类型的合伙人,在责任义务和法律规定上也是大有区别的。例如,同时面对企业债务问题时,有限合伙人只以出资金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部分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却需要对合伙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相比较之下普通合伙人承担的责任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清楚合伙人之间的区别之后,创业者才能对症下药,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1.明确合伙关系

理想状态下,你的合伙人应该是诚实讲信用,不会为了个人的利益将公司的共同财产据为己有。不过,现实中并非如此,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早已是常态现象,为了防止纠纷发生,最好的方法就是签订协议。

王某经营一家石矿厂,几年间石矿厂的规模不断扩大,但却出现了资金周转不灵的状况。王某的朋友张某得知后,主动表示想出资帮助王某解决资金问题。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协议中规定张某向王某的厂子投资30万,使用期为3年,每年收取固定投资利润。同时张某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同时也不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

在3年期限届满时,王某归还了张某投资的30万并付清了当年利润。几年后,王某的石矿厂由于经营不善最终破产了,张某得知消息后,却多次向王某所要投资款和固定利润,最终双方闹上了法庭。

案例中张某虽然和王某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但协议中明确规定张某不参与公司经营,也不承担经营风险。这一协议并不符合合伙经营的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只能认定张某与王某之间只是普通的借贷关系,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

因此,在实际合伙创业中,面对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一定要提前确定好双方之间是普通借贷关系还是合伙关系。先确定关系后,才能谈及到股权分红等利益问题。创业者如果没有明确好双方关系,一旦公司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牵扯出一些列债务纠纷。

2.严格规范合伙人权限

明确好合伙关系后,就涉及到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合伙人不参与到公司事务,那么在责任和义务上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创业者需要明确并严格规范好有限合伙人的权责和职责范围。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到公司的运营管理,也就不得对普通合伙人的行为决策提出异议。

有限合伙人的权力虽然会受到限制,但是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特定条件下创业者可以在合伙协议中加入不同的规定,例如在合伙协议中加入允许有限合伙人参与经营的条例。由于规定并非强制性,也就容易在出现各种特殊情况。

因此,创业者面对合伙人提出不参与经营的情况时,一定要在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人的各项权利、职责、义务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3.具体的股权分配原则

当创业者与合伙人达成合作,就要涉及到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公司的公权分配,创业者需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来说,企业能够不断的创造出价值他们占大部分功劳,因此创业者可以按照工资制度,按月或按年给苦心经营公司的股东额外报酬。

而对于不参与公司经营的合伙人相应的就不该享受这部分的补贴。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按照投入占比进行分红,不享受额外的工资和提成,从而做到公平公正。除此之外,创业者也可以将股东经营公司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转换成一定的股份,相应的减少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股份占比。

这种方式表面上看是在稀释有限合伙人手中的股权,一旦实施可能会遭受到有限合伙人的反对。但是从长远的利益上看,有限合伙人的股份占比减少相应的也降低了承担风险的责任,总的来说还是利大于弊。

无论创业者如何进行股权分配,只有做到公平公正才能维护好合伙人之间的和谐气氛,避免产生纠纷。

不难看出,合伙人之间常常发生各种纠纷,往往是因为缺乏相关的协议规定。因此,在合伙创业中防止发生纠纷最有力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签订相关协议。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合作,只要协议内容够具体够详细,日后发生的各种问题都能被合理的解决,同时还能保证好双方利益。

 

人已赞赏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