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住院真可以?家庭病床打通医院与家庭之间的“最后一墙”

近日,河南省省委改革办、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试点”实施家庭病床服务。6月底前,省(市)级试点地区细化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试点任务。

01

面对老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慢性病高发等诸多挑战,目前的医疗模式难以满足需求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97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9%,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以医院和疾病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

为进一步增加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迫切医疗服务需求,国家正在逐渐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从2016年我国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始,引发各地对家庭病床模式进行积极探索与布局,同时对家庭病床的政策也在不断地完善。

02

打造“无院墙”医院,让患者在家就能住院享受医保报销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患者家中或长期居住场所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的一种医疗卫生服务形式。

家庭病床是一种新型的医疗护理形式,可以让患者在家中享受到医疗护理服务,是未来医疗病床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对社会发展和患者家庭都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1.缓解“一床难求”的困境

2.有助于患者疾病的康复

3.能够减轻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

4.为居家养老拓展了新途径

5.使卫生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分配

按照计划,试点期间,家庭病床收治范围主要为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分别包括:脑血管意外瘫痪需进行康复治疗的;长期卧床并发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或压力性损伤的;需要长期吸氧或者使用无创呼吸机的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气胸等);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坏疽的;骨折牵引固定且长期卧床的;处于疾病终末期需支持治疗的;符合住院指征的65岁以上合并多种慢性病需规律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

03

受到认可的家庭病床,发展起来仍然有瓶颈

1.开设家庭病床存在“门槛”

很多基层医疗机构的设置不足以开设家庭病床服务。要开设家庭病床,对医疗服务机构和人员都有严格的要求。只有在具备开设家庭病床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才能开展;从事家庭病床工作的医生、护士,要具备注册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资质,以及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并能独立工作。开设家庭病床服务需要医疗服务机构和人员全面准备,以提供更加贴切患者家庭的医疗服务。

2.不是每位患者都可以建立家庭病床

家庭病床入户并不轻松,而是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根据《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的要求,收治对象应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而那些经济条件不足或者无法独立出门,却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患者依然无法享受家庭病床服务。

3.医疗风险承担者不明确

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医护人员在家庭环境下开展治疗,因此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4.医务人员收入问题

家庭病床中医务人员出诊收入较低,其劳动价值难以体现,不易发挥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即使面临困难,但是家庭病床依然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相信通过各界人士的不断努力,家庭病床的服务规范也会越来越完善,并逐渐造福更多的人类!

(本文由医家头条编辑整理发布。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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